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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2513|回复: 2

[建言献策] 如何取消新型农村合作医保【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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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17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3-4-22 18:15 编辑

尊敬的广元社保局领导:


      因本人今年3月之前一直在浙江工作,并在浙江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与医疗保险。且在广元正在缴纳新性农村合作医保(每年大约380元左右)。但是3月之后返回四川广元工作,广元该单位正常给我缴纳职工社保。但是HR同时反馈无法正常给我缴纳职工社保,需要取消新性农村合作医保才可以正常缴费。
       请问一下,我需要在那个单位办理取消新性农村合作医保(本人户籍广元城区、城镇户口) 谢谢!
       另外,我如何把外地医保、社保转回广元本地,是否可以连续享受该项福利!


  
发表于 23-4-17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到户口所在地政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取消新农村合作医疗这个项目,届时你们单位就可以给你申报缴纳职工医保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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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1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BAIYU2020”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您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暂停广元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需持您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您城乡居民参保地医保窗口或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二楼医保大厅办理;如需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您需持浙江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到现单位参保地医保大厅窗口办理,根据《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办理关系转移接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 (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以上回复我单位工作人员已于4月19日15:50分电话告知于您,如有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9-6059102。祝好!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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