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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朋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综合执法局,老城北街33号门面”已收悉。
经核实,您所反映的嘉陵街道北街33号门面违建的情况属实,系张某搭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3年3月,我局接到信访举报,反映该处违建(当时您正租用该处门面用于卖鞋经营),我局进行了处置,当事人对该处违建进行整改拆除。2023年7月我局接到您的信访举报,反映该处违建未拆除,经调查,系张某私自对该处用木板封围进行装修,我局现场制止了张某的装修施工行为,要求其不得进行违法建设,并责令整改,张某对安装的木板等进行了拆除。2024年2月,我局再次接到您的信访举报,反映该处已装修完毕并进行营业,我局立即调查核实,发现该处系张某于2023年12月私自装修,2024年1月装修完毕,现交由他人经营使用。我局已责令不得使用该处违建,并对该处违建立案调查,目前正在依法处置中,不存在利益输送问题。
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3618990(办公室或经办人电话)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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