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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4-3-11 17:17 编辑
规划和建设局、广元市创卫办、广元市东坝街道办:
今日上班途中,被家人告知,北二环小区有人开车货车,不问缘由的拉走楼下停放电瓶车!问就是城市创卫要求,禁止停放!必须拉走,要么200元便宜处理给他,要么拉走!已经拉走三大货车走了,我代替北二环的人民,在此四问规划和建设局、创卫办:一、这个小区楼下禁止停放电动车的要求到底是不是你们下发的?有没有文件支撑?二、如果没有文件,请问这个拉走电瓶车的人是不是就是嫌疑人?侵害人民私人财产?是否出警立案发起公诉?三、小区楼下电动车停放影响了什么城市形象??不放楼下我放客厅?放床上?四、小区是否规划统一停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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