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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刁民想害”您好!
您在大话利州发布的“交警同志!环卫处的领导都出来聊聊”举报信息已知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你举报车身有“利州区环卫事务中心”标识的环卫车未悬挂车辆号牌在道路上行驶的情况,经联系利州区环卫事务中心负责人证实情况属实。目前,该中心的环卫车辆刚纳入一般公务用车编制进行统一管理。因利州区环卫工作的需要,利州区环卫事务中心在运营的环卫车辆较多;当前如果严格按照政府对区级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编制要求进行核编,部分车辆因超编暂时无法办理上户手续;如果对超编环卫车辆进行封存停驶,则又无法完成垃圾转运任务,影响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为此,利州区环卫事务中心已对这一服务民生的难题向市区两级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力争尽早解决。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和环卫工作的监督,祝好!
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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