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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失业人员失业原因重新认定工作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23〕162号)文件精神,你可以通过提交相关资料的方式对您的失业原因申请重新认定。具体所需资料根据社保系统推送的不同原因需提供不同资料。具体如下:
1.社保系统推送失业原因为“其它”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社保系统推送失业原因为“在职人员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1)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由失业人员提供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资料(经原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2)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未满15 年的,提供原用人单位开具的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说明。
(3)原用人单位关于停保原因填写错误的情况说明,以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发给失业人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或安置费等相关佐证资料。
(4)可证明失业人员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法律或行政文书。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人民法院裁定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法律文书,违反劳动纪律被开除的文书等。
如您对上述回复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0839-5572028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留言!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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