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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由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现回复如下。
关于“求助昭化区政府”的问题。经核实,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如需帮助,请携带相关证据资料到昭化区人社局综合执法股咨询,工作人员将核实处理相关问题。
感谢您的来信。如还有其它疑问,请联系区人社局综合执法股。(联系电话:0839-8724076)。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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