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广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建议与监督,收到您所反映的情况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并立进行调查,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 2025 年02月11日18时03分,一辆号牌为新 A1EM08 的小型汽车在小西街未按规定停放的投诉。现经我大队核查,并第一时间与车主联系,当事车主赵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会坚决改正该问题,我队秉承人性化执法鉴于当事车辆与驾驶人为半年内首次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我队对当事驾驶人赵某做出警告教育批评,并到我队学习室观看交通教育警示片1小时。我队将持续配合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强对辖区未按规定停放车辆进行整治,切实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
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5207279进行咨询。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停车,杜绝安全隐患。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支持,祝好!
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
2025年2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