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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5-5-8 09:36 编辑
尊敬的公交公司领导:打扰了!2025年4月中旬在摩尔天城公交站办理了一张公交卡,公交公司理应从降低老百姓成本角度考虑,主动告知公交卡的成本,有20元的大卡、有30元的小卡让老百姓自己选择,办卡的时候工作人员没有告知,所以就办了一张20元卡费的公交卡,在使用的过程中看见了其它乘客的小卡,携带方便,于是今天去南河汽车站办理公交卡的柜面办理了一张小卡,收费30元,一个月不到就因为公交卡费浪费了20元。为老百姓出行服务办理这么一张卡都在想方设法赚钱不妥。而且没有给消费者开具发票,存在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之行为,我这里上传一张为我充值的小票,没有卡费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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