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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6-1-27 08:44 编辑
致: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广元市委员会、广元市人民政府、广元市纪委监委、广元市民政局、广元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发文人: 利州区大石镇大石板社区居(村)民
事由: 关于强化监管完善《村规民约》以整治农村滥办酒席陋习的监督建议函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作为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大石板社区的居民,现就我市部分地区存在的滥办酒席、村规民约执行不力、加重群众“人情债”负担等突出问题,依法向贵单位提交本监督建议函。我们恳请各主管机关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推动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
一、 事实与证据:滥办酒席现象存在且治理机制有待加强
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及公开信息,我市农村地区滥办酒席问题确实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相关治理工作的系统性和约束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具体事实如下:
首先,有网友于2025年12月31日公开反映,广元地区滥办酒席现象较为普遍,存在地方政府监管及村规民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对此,广元市委社会工作部于同日回复,承认相关问题,并表示虽已开展整治,但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不足。这证实了问题的客观存在及治理工作的阶段性难点。
其次,既有案例表明,规范酒席办理具有明确政策依据与实践可能。例如,我市旺苍县嘉川镇早在2020年便出台了《规范农村自办宴席实施方案》,明确限定了可办酒席的范围(婚、丧、寿宴),但在执行中存在偏差。此外,2021年贵州省遵义、习水等地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管控酒席类型的做法,亦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更值得关注的是,旺苍县灯塔村通过将“除红白事及寿宴外,其余宴席不予审批”写入村规民约,并配套文明积分等措施,成功实现了违规办酒“零发生”,为村民年均减负3000余元。此成功范例反衬出部分地区在制度落地和有效监督上的差距。
最后,违规行为具体可识别。其主要表现为两类:一是违规举办低龄宴席、无事酒等,如为六十岁以下人员或未成年人举办非必要的宴席,这与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的文明新风尚相悖。二是部分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制定不实、执行不严,流于形式,未能形成有效约束。这导致群众对村规民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产生质疑。
二、 法规与政策依据:强化治理具备明确的上位法及政策支撑
整治滥办酒席、完善乡村治理,具有坚实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基础。
在国家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村规民约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这赋予了村规民约合法的约束地位,同时也要求其内容必须合法、合理。同时,《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第十条规定,村规民约应当予以公开,并接受村民监督。这为村民监督村规民约的执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在省级政策层面,四川省正在深入推进相关工作。2025年5月,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乱办酒席、大操大办、高价彩礼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确定突出问题清单,指导村(社区)修订完善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明确“可办”与“不可办”酒席类型,细化相关标准。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也公开表示,将持续开展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发挥村民自治作用,结合实际抓好村规民约修订,将禁止以各种名义操办酒席等内容写入其中。
在市级实践层面,广元市自身也已启动相关探索。根据广元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的公开答复,我市已认识到部分村规民约存在“倡导性内容多、约束性内容少”的问题,并正在指导试点村制定更具约束性的规章制度,以发挥村规民约的“小宪法”作用。例如,旺苍县已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制度引领、群众参与、文化浸润”的模式,构建了“县级统筹—乡镇推进—村级落地”的制度闭环,并取得显著成效。这为在全市范围内深化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本土经验。
三、 具体建议:构建系统化、可操作的长效治理机制
为切实解决滥办酒席问题,减轻群众负担,推动乡风文明建设,我们结合法规政策与成功实践,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建议市政府牵头,民政、农业农村、精神文明办等部门协同,研究出台关于深化农村移风易俗、整治滥办酒席的专项指导文件。该文件应明确界定“可办”与“不可办”(或“不提倡办”)酒席的具体类型与范围(如可限定于婚、丧、嫁、娶及高龄寿宴等),为全市各村(社区)修订村规民约提供清晰、统一的政策标杆。同时,应倡导对酒席规模、餐标、礼金金额等设置符合当地经济水平的合理上限。
第二,建议全面推行并严格落实现有法律法规关于村务公开和民主决策的程序。各乡镇应督导所辖各村(社区),严格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的规定,将包含酒席办理细则在内的村规民约草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充分讨论、民主表决通过。表决通过后的正式文本必须在村内显著位置长期公示,并利用“川善治”等数字化平台广泛传播,确保家喻户晓,保障村民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第三,建议建立和完善“事前备案-事中监督-事后评议”的全流程管理机制。要求村民操办符合规定的酒席前,向所在村(社区)红白理事会或村委会进行事前备案。村“两委”及红白理事会应切实履行职责,对备案酒席进行指导,对违规操办苗头及时劝导制止。同时,可借鉴旺苍县等地经验,广泛建立“文明新风积分”制度,将遵守宴席规定、抵制陋习等行为纳入积分管理,与物质奖励、信用评价等挂钩,以激励取代单纯的惩罚。
第四,建议强化多维监督与执纪问责体系。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应持续强化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和参与酒席的监督检查,要求其带头签订承诺书,对顶风违纪者严肃处理,并通报典型案例,以“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另一方面,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加强对村规民约修订程序和执行情况的业务指导与日常检查。此外,必须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县、乡、村三级应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如整合利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对群众举报及时核查处理并反馈,形成社会共治合力。
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法治、德治与自治相结合,广元市一定能够有效根治滥办酒席的陋习,切实为农民群众减负,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乡村新风尚,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此致
敬礼!
建议人:利州区大石镇大石板社区居(村)民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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