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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网民朋友的建言献策来信,针对您所提出的"处理川HT10119出租车3月18日19时从火车站到老城,漂移,危险驾驶车辆,不按导向行驶,态度差"的建议已收悉,我队高度重视,并立即进行调查,第一时间对涉事车辆的行车视频进行了全面调取与核查,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当事人投诉车辆号牌为想川HT10119出租车,照片显示正确车辆号牌为川HT0119出租车;经我单位核实,发现2026年3月18日19点13分许,川HT0119出租车存在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我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对驾驶员杨某作出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决定书编号:5108011251167978)。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 0839-5207279 详询。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做到文明出行。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支持,祝好!
广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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