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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6 年 3 月 27 日,我局收到广元金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报告,反映在装饰装修巡查中发现业主强行拆除房屋飘窗,经多次上门劝阻、并下达整改通知,业主仍然拒绝恢复原状。我局于2026年3月27日会同东坝街道现场核实,该小区建设单位广元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已于2026年1月1日出具了《关于城投金桂园房屋飘窗设计结构的情况说明》,明确载明“所有楼栋设计建设的飘窗,均属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及外围维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非装饰性附属构件。”物业公司在落实装饰装修管理工作中已向业主做到事前告知、事中巡查,采取合理措施制止、上报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责,未发现履职不力和监管不严情况。小区部分业主私自拆除房屋卧室飘窗连接墙体,我局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第五条第(一)项:“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规定,已于2026年4月7日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移交线索。
感谢您的留言!如果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详询,0839-3563165进行咨询。
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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