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我被单位告知在外违规经商,一查才发现我“被加入”苍溪贵合中药材种植合作社了。几经打听,联系到合作社负责的杨勋良(音译,不确定写的对不对)同志,对方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承诺注销。2021年6月,我发现我的合作社成员身份并未注销,联系杨勋良,对方不接电话,微信不回。辗转联系到法人王宣,对方称已与其丈夫离婚,合作社的一切事务与她无关,让我联系杨勋良女儿杨丁。根据王宣提供的电话号码,我联系到杨丁,对方称合作社成员的变更业务只能集中在每年1月办理。问及办理时限,如何后续处理等问题,对方态度恶劣,让我直接去法院起诉!现在又是新一年的1月份了,我再次主动联系对方,要求注销合作社成员身份,仍迟迟没有任何回应。一笔业务办了两年都办不好吗,非法盗用个人信息还有理了是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