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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农村建房政策咨询+【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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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8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2-2-14 09:40 编辑

住建局领导:
    你们好。我老家是剑阁县农村的,今年老人在家准备将原来的老房子拆了重建。听说农村拆房建房国家有相关补助,拆除不建每平方补35元,拆了重建每平方补45元,另外按户头每户补助2万元,想问问现在还有没有相关补助政策?如何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手续?感谢,请尽快回复。
发表于 22-2-14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对象为农村低收入群体,具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建设标准:拆除新建按照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遵循集约节约用地、“一户一宅”的原则,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和建设规模,并加强对农房风貌的管控,办理相关农房建设审批手续。已挂牌保护的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等不得随意拆除破坏。
维修加固:通过维修加固消除房屋存在的所有安全隐患,同时实施改厨改卫,提升完善住房使用功能。
补助标准:农村低收入群体补助标准为2.5万元/户。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补助标准为2万元/户。根据每户实际情况,最终以实际工程量和工程费用进行结算,政府补助金额不超过确定的补助标准。超出补助标准的部分由农户自筹解决,结余部分由县财政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统筹整合使用到其他住房改造项目。
申报程序:农户申请--村组评定--村组公示--乡镇审核并公示--住建局审核签字--农户实施。建议由您向所在村组和乡镇进行申请。
感谢您的留言。如果您对回复内容还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详询,联系电话:0839-6601355。顺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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