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2-6-30 11:26 编辑
侵占小区绿化违规建房 小区集体业主权益谁来维护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万源滨利阳光小区业主,近期在小区转路时发现,小区1栋,2栋一楼住户将小区公共绿化面积侵占并占为己有,现在正在搭建房屋,目前基本完工,正在做收尾工作。这个问题,我们多次给小区物业反映过这个问题,但物业一直阻拦不住,这些住户依然在侵占公共绿化面积进行修建。我们多次给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该问题,他们来到现场只是贴了一张询问通知书,上面要求业主提供搭建阳光房规划审批手续,并没有要求修建房屋的业主进行整改。 当下,我市正在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市委书记邹自景也明确提出了在创建文明城市这项工作中,要在考评中排名在全国前30名,四川省前3名。按照实地考察点位及标准,小区内是不能出现乱搭乱建现象的。这些正在进行违规修建房屋的住户是不是在全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后腿?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何没有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管理整治处罚呢?这样的情况能够顺利通过测评,能够达到市委书记所定下的目标吗?小区绿化面积,属于全体业主的,并非个人,是不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就可以占为己有呢?那我们楼上的业主是不是也可以在楼下的绿化面积里圈块地来修建所谓的阳光房呢?小区环境需要大家一起来维护,小区秩序也需要大家一起来遵守,而不是利用权力,金钱来寻求方便,侵占集体权益,这样的行为,我们滨利阳光的业主是不能接受的。我们恳请市、区职能部门能够切实履职尽责,敢于担当斗硬,真正维护我们老百姓的权益,让这样的违规行为能够得到整治,一起来维护好我们的幸福家园。 恳请尽快回复! 为盼 后附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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