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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由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广元大川机动车综合检测站授权签字人等职业工程师证、学历证造假的问题。经核实,我局已于2022年1月29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将有关线索移送至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
二、关于反映广元大川机动车综合检测站“非法取得检验检测资质”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第十一条“对清单内事项逐项明确监管主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确定监管主体;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未明确监管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确定监管主体”,及其附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第566项规定,本局对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没有管辖权。根据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是否合格应当向发证机关提出。
三、关于反映广元大川机动车综合检测站“在检验检测中,为招拦生意,降低检验检测标准,篡改数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问题。经核实,我局经立案调查,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存在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四、关于反映“2021年8月向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昭化区)上交了相关材料,至今没有收到处理结果文书”的问题。经核实,本局已依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书面告知举报人立案情况,充分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告知义务。
感谢您的来信。如还有其它疑问,您可直接联系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9-8725202)。
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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