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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针对你关注的五个问题,现逐一解答:
一,挂白牌的电动车,依据《非机动车登记规定》,系过去车辆参数性能超标的电动车,当车辆到报废年限后,将不得再继续使用。按过去的规定,也不再纳入机动车管理。
2,挂黄牌和蓝牌的电动车,因整备质量、外廓尺寸、设计时速超标,故纳入机动车管理,需要取得E照、F驾照,才能驾驶。如无证驾驶,则依据巜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3,三轮载人电瓶车,依据现行国家政策,如果该车型号参数未在工信部公告产品名录中,未取得整车出厂合格证等凭证,则无法在车管部门上牌,也就不能上道路行驶,故不能接送孩子。
4,我市的快递三轮车,日常运营和管理(含外观标识设置)是按我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台的政策规定执行的,主要是出于服务民生、发展经济考虑,目前未出台新的规定。
5,目前,我市对电瓶车的管理,主要的政策制度有:《机动车登记规定》、《非机动车登记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因目前市场上在售电瓶车性能千差万别,故管理也有差异。总体要求是,上道路行驶需要上户,戴安全头盔等。有任何不懂的疑问可致电:0839.5207508(车管所)
感谢你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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