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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自建房门面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情况,现回复如下:
2022年4月29日,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国家明确对此项工作提出要求:“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
6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2〕51号),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用地、规划、建设、使用、经营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6月14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强调“各级登记机关要依法开展市场主体登记工作,加强对经营者的督促指导,履行用房安全风险告知义务,对自建房作为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办理营业执照的,要认真审查主管部门(单位)出具的自建房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自建房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高度重视,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多次就相关事项组织讨论,就我市自建房办理营业执照事宜制定了措施,具体情况请与辖区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窗口联系咨询。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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