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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2-8-8 10:58 编辑
3月份央视焦点访谈,白岩松就努评现在的新国标就是离谱,以前年代自行车接送小孩上下学都是正常,反而现在电动车不能了? 电动车骑行人只要遵守秩序,本身就应该可以戴人。那些旱涝保收的制定者有没有考虑到民间疾苦!
现在的一盔一带确实值得倡导。但是也只应该是倡导,毕竟带不带是骑行人的自由,毕竟不侵犯任何其他人的利益,(这跟汽车的安全带是二回事,汽车因为一旦驾驶人失控会给其他人造成巨大伤害) 成年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即可。而交警的查处涉及公权侵犯私权!众所周知公权不得侵犯私权! 特别是在这种不妨碍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就比如公权不能规定走路必须穿鞋一个道理!公权不得规定吃饭必须用筷子不能手抓一个道理!
法律本身就是必须要严谨的,而不是家长一样一拍脑袋出个文件就说是法律!特别是这种不涉及,不影响其他人利益的事!私权应该得到重视,不然以后不是可以出个走路必须穿鞋的法律?不得谈论任何政治的法律?每天出门必须做核酸的法律?出门必须戴口罩的法律?不然个人权利被侵犯的口子越来越大,难道又要回到那个结婚还得找组织开介绍信的年代?(结婚这种纯粹属于私人权利的事居然还要谁批准?
最后感谢交警同志炎炎夏日辛苦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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