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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电瓶车行动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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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17 22: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2-8-8 10:58 编辑

  3月份央视焦点访谈,白岩松就努评现在的新国标就是离谱,以前年代自行车接送小孩上下学都是正常,反而现在电动车不能了?  电动车骑行人只要遵守秩序,本身就应该可以戴人。那些旱涝保收的制定者有没有考虑到民间疾苦!

  现在的一盔一带确实值得倡导。但是也只应该是倡导,毕竟带不带是骑行人的自由,毕竟不侵犯任何其他人的利益,(这跟汽车的安全带是二回事,汽车因为一旦驾驶人失控会给其他人造成巨大伤害) 成年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即可。而交警的查处涉及公权侵犯私权!众所周知公权不得侵犯私权! 特别是在这种不妨碍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就比如公权不能规定走路必须穿鞋一个道理!公权不得规定吃饭必须用筷子不能手抓一个道理!
    法律本身就是必须要严谨的,而不是家长一样一拍脑袋出个文件就说是法律!特别是这种不涉及,不影响其他人利益的事!私权应该得到重视,不然以后不是可以出个走路必须穿鞋的法律?不得谈论任何政治的法律?每天出门必须做核酸的法律?出门必须戴口罩的法律?不然个人权利被侵犯的口子越来越大,难道又要回到那个结婚还得找组织开介绍信的年代?(结婚这种纯粹属于私人权利的事居然还要谁批准?
   最后感谢交警同志炎炎夏日辛苦的付出!
  
发表于 22-7-18 09: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骑车坐车带头盔跟开车坐车系安全带性质是一样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不建议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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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18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制定规则的人又不骑电动车,他那里管你普通老百姓方便不方便,,所以美国政府说中国没有人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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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18 11: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说又用?法律法规出台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核的,电频车新国标也是部级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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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7-18 19: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不是圣旨,有错一样得改!有啥奇怪的!难道法律还能规定上街必须穿鞋?这是赤裸裸的剥夺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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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19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电瓶车的规定确实欠妥。这规定遭到绝大多数普通老百姓的强烈反对。

顶  顶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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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19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制性戴个头盔就文明了?电瓶车不带人就文明了?到处挂几条横幅、到处喇叭播放就文明了????
还是劝你们执政者把精力用在实实在在的问题上、比如教育、医疗、食品安全、不要动不动就给弱势群体制造麻烦、弱势群体是为你们上层服务的基石、没有这帮人你们进餐馆没人给你端茶送水.........很多电瓶车本来厂家设计的就是两个位置后面还有给后排乘坐人员放脚的踏板、这些制定规则的人、你们有没考虑过假如真的大家一个电瓶车只能一人骑行、那么有限的道路宽度是不是又会被多出的电瓶车流造成你们豪车的堵塞?到时候你们会不会禁止一切两轮上路?推广走路出行?  请善待弱势群体、请多给弱势群体方便、人家买不起豪车、仅仅就是骑个电瓶车为了城市的基础建设拼命打工养活自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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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30 11: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我们这种买不起车的人来说真的就是,既然不允许带人,为何国家又批准能生产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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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30 15: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上,说的有些道理,但是有毛用。专家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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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7-30 19: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街道天天2边被汽车占的满满的,好好的一条街硬生生整成了胡同巷道,同样的面积停一辆汽车都能停5辆电动车了,有的人为了卖车不择手段,处处为难方便老百姓的电动车,这点应该学习日本,小城市鼓励电动车出行,并且大力奖励电动车出行的人员,卫生还环保并且节省道路空间,还城市道理本来的清畅。至于什么带人不安全,速度快了,这些都是驾驶人自己的问题,成年人为自己的安全负责即可,不需要天天坐办公室的砖家来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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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30 22: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这些有毛用,胳膊拧不过大腿!该干嘛还得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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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30 23: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qydjsdg 发表于 22-7-30 19:28
很多街道天天2边被汽车占的满满的,好好的一条街硬生生整成了胡同巷道,同样的面积停一辆汽车都能停5辆电动 ...

不要说没有用。只想说如果不按规定骑行、造成事故算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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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7-31 11: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成年人做事自己负责,难道你是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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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31 21: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qydjsdg 发表于 22-7-31 11:21
成年人做事自己负责,难道你是小孩?

可是现实生活中、可不是自己负责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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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8-1 11: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理论逻辑很清晰,就是一切问题都是司机 乘客自负,主管部门不要干涉!这是完美的个人主义理论逻辑(“弱势群体”是原罪),希望如你所愿,楼主想的是交警 工信 市场监管 公安等其他部门不出台管理政策,已经出台的政策作废,任由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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