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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院分管药的领导看看【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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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9-26 11: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2-9-27 15:01 编辑

对于需要终身长期服药的人来说,药就是她们的半条命,而你规定患者开药只能开两星期,对于患者来说是不是加重了时间和经济负担?希望你为患者考虑一下,好吗?
发表于 22-9-26 13: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广元市第三医院吗??如果是  不得不吐槽   领药的时候那个女的那个态度哟  像没给他拿钱一样    直接扔的   我第一次去的时候  开药一种药开了  另一种药没有    打电话问  最后让到外边药房买的  我也真的是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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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9-26 15: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医保药品还是自费药品,普通药品还是特殊药品,医保规定最多开半月的量还是医院自己规定的?建议你开药时,先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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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9-27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医院的信任与支持,并向您此次就医过程中的不愉快表示歉意。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院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立即调查核实,由于您未留姓名及电话,我们不能查明您所开具药物类型和名称,不能给予针对性解答。现将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情况回复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发布的《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2.我院为了更好地服务患者,医院规定:
  (1)每张处方一般不超过7日常用量;
  (2)某些疾病的特殊情况,医师注明理由,方可开具14日用量,但不得超过14日;
  (3)对于某些慢性病根据患者诊疗需要,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
    3.受疫情影响,我院开设互联网诊疗,对慢性病和常见病进行线上咨询、挂号、开药,并提供药品邮寄服务,具体可关注医院微信公众号“广元精卫”。
     我们竭诚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也诚恳欢迎大家的监督。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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