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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krL_cuim:
您好,现就您咨询“疫情原因封控在家工资怎么结算”问题做如下答复。
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二条“非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区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支付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则应按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如你单位没有给你结算和支付或未按规定结算和支付工资,请向您务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举报。如对此回复还有疑问,欢迎拨打0839-3364195咨询。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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