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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2-12-20 09:46 编辑
尊敬的交警大队: 我在2022年11月30日14:53分,因车里幼儿园小朋友想拉屎,于是不得不在广元市南环路违法将车868停于公路旁边。因我本人不再现场,十分钟后,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将罚单贴于车上。
随后我立即去南河体育场城管办公室咨询,答复,具体处罚由交警处罚。我本人已意识到违规行为,请求给予最轻处罚。
根据国家交通法第93条规定:关于机动车乱停放,不在场的,处以20-200元罚款。
临近冬天,广元进二个月,我因疫情被封控四次,时间将近1月,上有老,下有小,请求交警部门能处最轻处罚。呼吁交警部门能人性化管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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