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你好。你咨询的事项知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利州区政府主导,利州区教育局具体实施。
随迁子女申请入学需提供“在流入地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居住”的相关证明。“合法稳定居住”即法定监护人名下房屋产权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即法定监护人已在广元市利州区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参保地为省本级、市本级和利州区。
今年根据“合法稳定居住”的类型调整为两类:有房屋产权证明的通过“随迁—持房产证”、无房产(含小产权房)的通过“随迁—持居住证明”申请。“随迁—持房产证”申请学位需同时提供:①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②法定监护人名下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商品房备案合同)。“随迁—持居住证明”(含小产权房)申请学位需同时提供:①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②法定监护人双方在市城区的无房证明(不动产中心开具);③自2023年7月1日上溯3个月,法定监护人已在广元市利州区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④法定监护人截至2023年7月1日已在广元市市城区居住满3个月以上,并申领由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含居住证)。
感谢你对教育事业的关心、理解与支持。如还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利州区教育局咨询,联系电话:0839--3307019。
广元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