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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停车问题,请问这样的罚单处理合理吗?【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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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1 10: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3-4-11 15:11 编辑

2023年4月1日,上午9时45时许,我将我的车辆停放在奔月路苏金贵诊所旁就诊,接到【四川交警】您的小型汽车川H于2023年4月1日9时42分在奔月路未按规定停放,违法行为已被记录。请立即驶离,未驶离的,将依法拖移,谢谢配合!的信息,不到一分钟我就到我车跟前准备挪车,但是很遗憾的事,车上也给我下了处罚单据。我很想知道现在的职能部门是以纠正行为为目的还是以处罚为了财政收入为目的?
发表于 23-4-1 11: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拍照 开了罚单,上传记录,然后你才能收到短信。也就是说你收到短信,表明城管已经开了罚单。应该是这个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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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1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绝对不会说处罚为了财政收入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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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1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用,我上次在老072也是,收到信息过去城管还在车旁边,求情也不管用,说开了就撤不了,老072那种地方都罚。前几年城管开罚单前还会吼几声,感觉还是很人性化的,现在是直接就开单,以后自己多注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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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1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接到短信的都是交警现场拍的,如果你是第一次接到这样短信一般不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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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 09: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你把这几个字理解错了。违法行为已被记录、请立即驶离、未驶离的,将依法拖车。意思是你的违法已经记录,如果贴了罚单你还未把车开走、继续违法行为、他们就可以依法拖离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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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 10: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拖车十保管费一天一夜,准备4分钱,当你在收到短信后,实际己经纳入了管控程序之列了,进入了交管系统的执行阶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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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6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心利州 发表于 23-4-1 17:23
接到短信的都是交警现场拍的,如果你是第一次接到这样短信一般不会处罚

现在城管也拿的警务通,我就去方便一下出来就被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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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7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感谢你对交管工作的关注和建议,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大队已收悉,如你对你车辆违停违法行为有异议,欢迎到大队核实视频图片等资料,大队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调整。良好的交通环境靠大家,在此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驾车出行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规范停放车辆,切实保障交通的安全和畅通有序。
                                                                                                                          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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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11 11: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你好,你在大话利州中反映“奔月路停车被罚单”问题的信件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市城管执法支队东坝大队工作人员已进行核实处理:你的车辆未按规定停放于停车泊位内,该大队工作人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相关规定,对该路段驾驶员在现场的违停车辆规劝驶离,不在现场的进行图像记录取证,并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同步上传车辆违停数据至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审核。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做到文明出行、规范停车。     感谢你对城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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