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评论文章《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文章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髓要义、实践要求,深刻领悟党的创新理论的真理力量、实践力量、人格力量,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努力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工作,就是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必须要尊崇党章、忠诚履职,在党的建设新布局中找准纪检工作的定位和职责,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当前,必须把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各个环节,紧盯“关键少数”。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工作,就是要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震慑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把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开展扶贫和乡村振兴领域腐败专项治理,坚决惩治插手项目、吃拿卡要等问题,抓典型案件,抓整改整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工作,就是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性,不松劲、不止步。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始终保持冷静清醒,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决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决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必须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坚不可摧的意志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英雄气概,一鼓作气,乘胜前进,攻坚克难,较真碰硬,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落实到位。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排查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是党的建设工作的神经末梢,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保障。作为基层纪检监察人员,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用其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我们要在实践中学习锻炼,不断提升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坚持纪法严明,做到心中有责。既严守权力边界,又正确把握政策策略,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做好日常监督,不断提升派驻监督的力度、广度和精度。坚持强化作风,做到心中有戒。坚持用高标准管好自己,用严要求管好家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和自我净化力度,始终做到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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