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你好。你反映的情况知悉。责成职能科室答复如下:我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杂费、教科书费和作业本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标准由市发改部门根据具体办学成本监审核定。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发改〔2019〕305 号),明确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要求各县区、学校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处公示收费项目名称、标准及收费依据,详细信息可关注各地教育部门、学校微信公众号。
如你掌握有学校违规收费的线索或证据,请向我局计财科举报,联系电话:3269334。
感谢你对广元教育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广元市教育局
2023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