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3-6-21 18: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你好,你在《大话利州》中反映“如此贴单,考虑过实际情况吗”的信件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一是该大队工作人员于2023年6月18日8时01分在成都路开展违停巡查工作时,有市民反映敬国路车辆现象严重,要求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该大队于8时57分巡查到该处进行了核实,现场确实存在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现象,且该处还有空余停车泊位未使用;二是该大队工作人员巡查至该处,对违停车辆驾驶员在现场的规劝驶离,驾驶员不在现场的,均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图像记录取证,并同步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三是敬国路上半段设有潮汐停车点位(蜀门南路-广州路),允许车辆停放时间为20:00-次日7:00,其他时间你可将车辆停放至规定的停车泊位内。 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在停车时增强自我约束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做到文明出行、规范停车。感谢你的来信!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