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絮因风”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您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广元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工资80%计,缴费费率为:按“统账结合”参保的,缴费费率为9%;按“单建统筹”参保的,缴费费率为5%。我市职工医保累计最低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市内最低缴费年限15年。其中,1966年1月1日前出生的人员,累计最低缴费年限每早出生1年减少1年,市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达到最低年限的,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退休后不再缴费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
最后,感谢您对广元市医保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如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0839-5572321进行咨询。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