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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广元市医保管理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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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8-31 13: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3-9-25 10:37 编辑

根据《广元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工资80%计,缴费费率为:按“统账结合”参保的,缴费费率为9%;按“单建统筹”参保的,缴费费率为5%。我市职工医保累计最低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市内最低缴费年限15年。其中,1966年1月1日前出生的人员,累计最低缴费年限每早出生1年减少1年,市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达到最低年限的,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退休后不再缴费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                                                                                  感谢你回复、请问市内最低年15年是个什么意思。是不是以灵活就业缴纳的职工医保可以只是连续缴纳15年。
发表于 23-9-20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于2023年8月31日通过大话利州网站“咨询广元市医保管理局”留言已收悉。现就您所咨询的问题做如下答复:
市内最低缴费年限15年是指参保人员在广元市内参加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最低缴费年限和市内最低缴费年限均达到文件要求后,可办理职工医保退休手续。
最后,感谢您对广元市医保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如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0839-3322660进行咨询。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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