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太阳”网友:
您好!您于2023年12月11日通过大话利州网站关于“实体药店药品价格是电商平台的三倍”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现行政策,药店(含电商平台)药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纳入医保定点的药店,由于药品费用需要医保基金支付,我市对医保定点药店药品价格做了限制性规定。即《广元市基本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药店销售的药品零售价格不高于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同产品挂网价格”。群众可以自主选择购药渠道,购买质优价廉的药品。医疗保障部门也将按照医保定点的相关规定,把更多符合条件的药品经营单位纳入医保定点服务范围,提高群众购药便捷性。参保群众发现药店违反医保政策,高价出售药品纳入医保报销的行为,也可以及时向医保部门举报,共同维护群众利益和医保基金安全。
感谢您对广元市医保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如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0839-3322660进行咨询。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