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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3-12-26 10:45 编辑
10月份官方公布了一个关于《广元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的征集意见稿,因征拆补偿方案找不到,针对补偿标准有几点不明确的地方,想再咨询一下相关工作人员:
一是我市利州区城区,针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宅基地)征收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除不满50㎡的无偿补足50㎡外,不论面积大小是否都直接按照原拆迁房屋面积的1:1.2置换高层或者1:1置换多层?人口数量因素对产权调换面积是否有影响?
二是自《征收公告》公示后多年未进行实际拆迁的,因响应国家号召养育多胎,在执行拆迁时又已经怀孕多月,但还未生产的胎儿,是否享有拆迁补偿权益?如不享有,在安置完成之前,胎儿出生的,对相关权益又如何补偿?另:民法典“第十六条【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第三,相关《征收公告》公示至实际拆迁跨度时间过于长的,其征拆补偿标准是否会按现有的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以上几个问题,因社会上风闻较多,又无明确政策,特此提出,烦请相关工作人员解答一下,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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