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4-3-20 14:56 编辑
广元市环保局领导,你好!非常感谢你在百忙之中阅处我的信件!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相关规定:住宅小区内的垃圾房应与建筑主体间隔10米以上;应在住宅(区)的下风向和较隐蔽处设垃圾站,垃圾桶站需具有遮雨防晒功能,其面积不宜小于6㎡,且与外部道路相连;垃圾站地面及内壁宜贴光滑清洁材料,并配置给排水设施;生活垃圾实行四分类标准,标识规范清晰。然而,利州区东安路橄榄苑住宅小区垃圾站的设置和管理严重违反上述规定:垃圾站直接设在住宅小区主体建筑内,向外暴露,面积狭小,不防嗮不通风不遮雨,既无排水设施,也未进行分类,臭气弥漫,昆虫攀爬,老鼠、蟑螂常常爬进居室内,极易传播疾病,更为严重的是垃圾站占用了小区的唯一消防通道,周围泊满轿车,紧邻天然气管道和自来水管道,饮水易污染,垃圾易燃易爆,万一发生火灾,连逃生、灭火、取水、施救都成问题,给住户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很早以前,许多住户就向天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橄榄苑业主委员会多次反映,但是他们不站在科学、公正、安全的立场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敷衍塞责,拒不整改,遇到问题绕道走。广元市是国家卫生城市,现正在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利州区是广元市的核心区,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不应该让这种违背科学、无视安全、不惜生命的现象发生。恳请环保局相关领导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责成相关部门严肃处理,限期整改,亡羊补牢未为晚也!我谨代表橄榄苑、明珠苑、御都苑、骏仕佳苑、皇尊公寓、广旺花园等三千余户居民,向你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祝各位领导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工作顺利,喜乐频添!
联系电话:189812731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