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目标
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加大购房补贴支持力度
1. 新建商品住房补贴:在利州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网签:按建筑面积补贴,一般600元/平方米(单套最高9万);首套、特定人员(教职工等)700元/平方米(单套最高12万);二孩、三孩家庭800元/平方米(单套最高12万),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2. 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补贴:在利州区购买新建车位车库网签,补贴5000元/个;购买新建商业用房网签,补贴总房款2%。
3. 商品住房“以旧换新”补贴:2024年1月1日起出售自有住房并过户,再在利州区买新建商品住房网签:若新房面积小于旧房,补贴新房合同价款0.5%;若新房面积≥旧房,补贴1%,新购住房办理产权证后申领现金补贴。
4.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推介促销补贴:同一开发企业在利州区项目向广元市外人群销售新建商品住房达15%套数比例,按3000元/套奖补企业;超25%部分,超的部分按5000元/套奖补。
(二)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1. 提高贷款限额:双职工从100万提高到120万,单职工从80万提高到100万。
2. 多孩家庭贷款限额提高:二孩家庭在最高限额基础上再提高10万,三孩家庭再提高20万。
3. 实行“又提又贷”:购买自住住房时,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余额付首付且申请贷款;全款购房可全额提取。
4. 开展“代际互助”:可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父母子女可互助申请公积金贷款。
5. 开展“商转公”直转:新模式直接用公积金贷款偿还商贷本息。
6. 实行二手房“带押过户”:解决二手房交易卖方提前还贷难问题。
7. 优化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以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房屋套数及执行利率政策。
(三)优化开发项目土地供应
1. 支持零星用地整合:边角地等零星土地整合,批复方案、签合同并缴50%出让价款后可办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 规范土地分宗:符合条件的已出让宗地缴清价款且无违约违规行为可申请分宗登记。
(四)支持规划建设高品质住房
1. 住宅户型多元化设计:新出让土地住宅项目阳台进深上限放宽至3米,符合条件时计容面积按一半计算(阳台封闭除外)。
2. 提高购房群众得房率:新出让土地每套住宅飘窗等非公共活动空间水平投影面积上限提升至套型建筑面积25%。
3. 鼓励打造宜居小区: 屋顶相关建筑面积符合条件时不计容;小区内景观绿化亭廊等投影面积不计容。
4. 优化房地产项目计容要求: 居住或商住混合用地配建社区公共设施用房可不计入容积率(建成后无偿移交属地),停止执行容积率不得低于1.0供地标准(仅适用于新出让土地)。
(五)夯实服务保障
1. 优化项目审批流程: 简化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许可办理材料,加快开工建设。
2. 鼓励交房即交证: 整合流程,新开发项目预售可约定交房即交证。
3. 优化预售许可办理:调整新建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形象进度要求。
4. 调整配套费缴纳时限: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延期到竣工验收前缴清。
5. 优化竣工交付流程:符合部分验收条件且建设单位承诺移交其他资料,可容缺受理竣工验收备案。
6. 依法延长税款缴纳期限:可先行缴纳欠税再缴滞纳金;特殊困难企业可申请最长3个月延期缴税。
7. 全力化解“登记难:解决房地产项目办证问题,分类施策化解遗留问题。
(六)大力推行房票安置试点
1. 扩大房票安置范围:在多种征收、改造、搬迁中鼓励房票安置。
2. 人才安家补助: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110%房票作安家补助,两年内未使用按标准兑现。
三、政策执行相关
1. 新建商品住房不包含限价商品房,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
2. 政策2024年10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其他不一致政策以本政策为准,具体细则另行制定,利州区外县区可自行制定相关措施,由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四、政策培训会情况
1. 9月30日举办政策培训会,市住建局、人民银行等领导出席,100余人参加。
2. 会上通报市场形势、解读政策背景意义、金融政策、贷款政策、优惠政策亮点(购房补贴、金融支持、住房需求满足、人才安家补助、企业促销奖补)等内容。
3. 市房协倡导会员单位积极创新升级、与其他产业融合,并提出保障措施(成立专委会等8项措施)。
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13部门(单位)关于印发《广元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广住建〔2024〕221号)精神,现将第一批参与补贴的阳光云玺、城投金桂园、阳光玖著、宇华荣城、富南山居、领地城三号地6个项目房源“一房一价”清单发布如下:附件:参与购房补贴项目“一房一价”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