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利州区南河郑州路 244 号商住楼的二楼业主。今年 7 月,我们意外地发现政府在本商住楼后面与南河科技情报局的共有公摊院坝展开了施工。然而,在此之前,业主们并未收到任何关于此次施工的提前告知。 随后,我们向相关部门提交了业主诉求书,进而得以与南河街道及南鹰社区取得联系。经了解,此次施工是政府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的一部分,我们能够理解政府此举或许是为了提升公共设施水平和服务质量。 通过查询相关房屋土地证以及建设规划部门的资料,我们确定院坝的大部分区域归属于我方商住楼业主所有,而南河科技情报局小区的业主仅拥有大门对应处的很小一部分区域。并且,在施工前,两边原本是用围墙隔开的。当我们咨询南鹰社区为何在施工前未与土地使用所有方(即我们商住楼业主)进行联系时,他们给出的解释是,原来情报局小区声称该区域是他们那边的。 在院坝施工期间以及完工后,我们多次与南鹰社区以及情报局业主代表进行沟通联系,明确表达了我方的诉求,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近日,南鹰社区给出回复,表示将维持原状,对我方诉求不予理睬。鉴于目前的情况,我们强烈要求政府在原围墙被拆除的地方恢复围墙,以保障我方商住楼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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