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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新天地销售未告知【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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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 19: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5-1-6 15:43 编辑

我于2024年12月,在广元东坝天润新天地咨询门面,在售楼部梁开彬的诱导下以总价46万,月租金2400元(该商铺己租给第三方商家五年合同期)年租金28800元的回报率诱导下,以大女22岁,次女14岁的名字于2024年12月21日交拿一万元购房订金,2024年12月23日在付余款时发现该铺面每月要到政务中心开房屋租赁税票(一月12%约288元,一年约3456元,五年约17280元),我两女都在读书上学,对开票一事产生了分歧为什么交订金之前没说要开票一事,消售人员梁开彬以租门面的工作人员不在不给我们看租房合同,售楼部工作人员为了尽快让我付尾款购房,说房屋租金只开60%,服务费开40%,可以少交很多税,他们都是那样开的,我购买过后还可以把租金开少点,即服务费开多点,税收就更少了,我们真是有点纳闷了,我们怕麻烦也搞不懂税收这一块,当是要求退订金不购买了,售楼部的人说只有通过老板才能退钱,老板姓赵,电话不晓得,让我们在门口等,几天后于12月31日见到赵老板,老板说要买就买,不买一万订金也就不退了,我的天呐!原来他们是在欺骗我们消费者,想强卖给我们,我们无法理解①为什么交定金之前他们不跟我们说有开票交税这件事情,也不给我们看租房合同,只说年租金28800元,17年不到都可以回本了.②上交税收真的可以由百姓自己作主可以多交或者少交嘛?请领导明查。要求退还一万元购房订金。
发表于 25-1-6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2025年1月2日,您在大话利州反映购买天润新天地门面要求退定金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约谈了开发企业负责人要求妥善处理信访人的诉求,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杨阳、杨卓馨于2024年12月21日与四川广元天润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广元芙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天润新天地商铺定购协议》,购买5幢1-1号商铺,建筑面积24.11平方米并交纳定金一万元,由于您单方面违约,虽经我局多次协调开发企业,开发企业答复按协议约定执行。若您有其它证据,可咨询律师,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
感谢您的来信!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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