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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后的改扩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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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3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领导:

      你局针对长虹.天汇城违法改扩建已经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对违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如果存在改规、扩建等行为,建设单位需按照相关规定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重新验收。开发商在五方验收竣工备案后进行违法改扩建,作为普通买房人不能判断目前建筑是否还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房屋是否还安全。请问长虹.天汇城违法改扩建后规划、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建设等哪些需要重新验收?什么时候能出新的综合验收结果?
发表于 25-1-8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竣工验收后的改扩建问题”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长虹天汇城案件我局已于2024年3月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4年12月完成调查处置,我局在立案调查过程中委托四川省国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长虹天汇城违法建设进行了安全鉴定,鉴定结论为,长虹天汇城房屋封堵区域现状安全,未见明显开裂、变形等现象,封堵部分与原既有结构构件已连接成整体,若对房屋现浇板封堵部分进行拆除,其拆除扰动将对原结构构件连接部位造成损伤影响房屋安全。
针对您反映的长虹.天汇城违法改扩建后规划、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建设等哪些需要重新验收的问题,由于违建当事人是在竣工验收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的违法建设,并非建设工程项目,不需要重新进行竣工验收。
感谢您的留言!如果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致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中队详询,联系电话:361890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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