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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9268|回复: 6

[投诉举报] 致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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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11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5-2-13 15:56 编辑

致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年2月11日早上,我带我妈到广元市中医院检查身体,中医院车位太紧张,周围几条街都没位子,我看到栖凤路口市场外面好多人停车,我以为可以停车,把车停在车位上然后就离开了。没想到回来后却被你们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贴了罚单(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
。真的很无语,你们是选择性贴单子吗?看到车差了就贴,二三十万的车就不敢贴?禁停标志在哪里?你们能不能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医院患者来了了到处没有车位,难道十几公里叫我们走路来吗?别人忙着看病,你们忙着贴单子。你们城管局有本事是干点实事,好好协助解决下民生好吗?
1.你们和公安局交警队用的一套法律吗?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条例》 执法的依据公布出来?我还想趁此机会,向贵局学习一下,20-200元罚款区间,刚好是150元的依据是什么啊,纯粹的想学习,为啥比200还少了50元,是有什么可以减轻情节的情形吗?
2.老百姓的钱都是血汗钱,不说全心全意为老百姓服务,至少不要坑我们,行吧?别人是救死扶伤,你们是旧伤添新伤,你们轻轻的一张罚单,是我们一天的工资,当然我也不缺这150元,但是贵单位在投诉后不进行反思,不切实担当尽责,务实整改,这种被罚的情形越来越多,不满的人也会越来越多,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侵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影响广元城市形象!
      本人是遵纪守法的公民,平时基本不会乱停乱放,宁愿多走一段路。我请广大群众帮我看看,如果真的是我的问题,我愿意书面给贵局道歉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谢谢。

发表于 25-2-11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你从不乱停,我看你这两天违停连续被贴了两次了,你自己也要反省一下,哈哈。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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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11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既然说自己可以多走一段路,我看你了两个帖子,比如中医院,你可以选择去凤凰山公园(门口就有停车场)停车,走不到200米,利州广场,你可以去金橄榄、图书馆等出地下停车场,走不到200米,我说的这些地方肯定随时有位置。既然选择停外面,肯定有被贴单的风险。被贴了要认,发牢骚是莫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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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11 15: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先停车位置图片,看看是不是违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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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13 10: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你好!你在《大话利州》中反映“栖凤路停车被贴单投诉”的信访件已收悉,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栖凤路属于严管街道,无十分钟推送纠正期,街头街尾均设有标识牌。2025年2月11日9时30分左右,我局市城管执法支队嘉陵大队队员巡查至该路段,发现违停车辆较多,影响道路通行,队员沿路喊话规劝,该过程全程由执法记录仪记录。队员按程序对未停放在规定地点的车辆采集证据,在此过程中有3名驾驶员赶到现场,并将车辆驶离,另三辆车驾驶员未出现。队员采集完证据后离开现场,不存在选择性执法行为。目前,市城管局针对市城区内车辆静态停放负责一线图像记录、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审核和处罚由交管部门负责,车辆违停图像信息现场采集自动上传到交警平台,市城管局无权撤销,如有特殊情况你可在12123交管平台进行申诉。为创建更加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希望市民朋友能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停车。      感谢你的来信!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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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14 21: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按规定停放车辆,维护秩序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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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3-20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justdoitjjjj 发表于 25-2-11 15:12
你既然说自己可以多走一段路,我看你了两个帖子,比如中医院,你可以选择去凤凰山公园(门口就有停车场)停 ...

你是花钱请来的水军吧???你既然看了我两个帖子,我把当时的细节描述的很清楚。你是看不懂汉字,还是不懂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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