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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向您作相应的解释和答复:您反映2025年5月15日17时40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利州西路(108国道),一辆川HCQ808小型汽车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车辆通行的投诉,我单位经核实属实,于2025年5月2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实施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对驾驶员王某处以100元罚款。同时责令其单位加强监管,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5207219进行咨询。望广大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出行,杜绝安全隐患。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支持,祝好!
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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