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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5-8-5 23:18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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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旺苍县卫健局的回复,当时这条路是2003年212线改道,征收老百姓房屋,当时的赔偿就是给安置点和货币补偿,当时的时候这条路里面全是土,是我们自己花时间,花人工,请拖拉机拉土,修出来的的一条路,政府就给了安置点,后期什么都没有管,是我们自己一锄头一锄头挖出来的,这个当地老百姓都可以证明,因为我们住里面,离医院太近,大型挖机都不敢挖,怕把医院的院墙挖垮了,所以全是人工挖,装车,现在医院以扩建医院征收土地,赔偿标志就是七十块钱一个平方,那么这种赔付是否让老百姓满意,老百姓自己花钱休的路,现在医院花了小钱,获得了这条路的使用权,大门位置在2019年还是堡坎,医院为了扩建,把这个堡坎挖了,修了大门,当时也没有想后面还会在施工,而且我们都是农民,都是有土地,粮食成熟了都是要晾晒的,现在把院坝征收了,我们应该去哪里晒粮食,去政府大院吗?还是在公路上,这些恐怕都是不允许的吧?还有就是征收土地,赔付土地上面附着物,那么国家明文规定,征收要通知当时人,要让当时人确定数量,为啥子他们单方量了就走了,家里都是老年人,一问啥也不知道,多少不知道,标准不知道,七月二十几号要进场了,通知签字领钱,家里老人都是七十了,大字都不认识几个,就不应该通知家里年轻人吗?这种操作是否合理合法,一开始医院院长来谈过,我的要求就是,路你们可以过,不要大型车辆过,比如水泥罐车,就按十方计算,三桥连车带货差不多40了,这个大门离我家房屋,0.85米恐怕谁也不敢保证,院方说的大型车都走前面,后面都是小型车,既然医院都这样说了,我们也就没有说什么,如果压坏了,施工完毕,路面恢复,当时也是说好了的,后面不知道怎么神操作,安置区入户给征收了,太奇葩了,字我们至今未签,也没有任何一个领导过问,是因为什么原因不签,既然你大门和路要往外移,那么这条路你完完全全没有必要征收,现在你过就是了,路压坏了,修好就行非得多征收土地,也不知道是谁想买还是谁想卖地。下面图片上签字后两天的公式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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