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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前哨村十组十一组林地水库权属及收益争议的复查申请书‌
呈送:‌广元市人民政府‌
‌抄送:‌广元市纪检监察机关
‌申请人:‌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原前哨村十组、十一组(现金龙洞村五组桃园子和步家湾)全体村民代表,胥某福(191 4073 8336),步某贵(187 8094 0430)
一、合作造林收益分配混乱,请求追缴应得分成
1981年,原前哨村十组、十一组(以下简称“两组”)以“天池包”、“一碗水”等土地与原龙王公社林场合作造林,约定共同育林至皆伐。1990年代,因林木病害实施皆伐,合作事实终止。但龙王林场与第三方企业在皆伐过程中,始终未按约定向两组支付组二场八的收益分成。虽经原前哨村村委会多次协调,包括组建村集体林场争取收益,均未果。
二、风电项目补偿款分配违规,请求重新分配并公开去向
2019年前后,大唐何家山风电项目建设征收相关土地。金龙洞村(原前哨村委会)未征得两组同意,违规操作土地征收事宜。依据当时政策,土地补偿款大部分应分配至两村民小组,村委会仅可留取10%-30%用于集体发展。目前该笔补偿款及收益分配方案不明,去向不清,请求彻查并重新依法分配。
三、镇政府擅自发包集体林地,请求撤销违法行政决定
2025年8月25日,在大石镇综治办调解征收林地收益分配会中获悉,大石镇政府曾于1998年皆伐前后,在未告知原权利人(两组)和村委会的情况下,内发《通知》,仅依据龙王林场单方提供的、扩大范围的虚假界线,擅自将包含两组牧场及其他林地在内的近千亩地块,发包给第三方林业公司皆伐并经营至2028年。会议中林业局领导透露,违法发包给第三方企业的集体土地可能被再次划转。该《通知》文件限制复印拍照,程序严重违法,侵害了集体权益,应予撤销。
四、林权登记存在大量错误与违规,请求纠正并追责
在历次林权登记及证书填发过程中,因两组干部更替、林业管理部门登记混乱,导致两组大量林地、牧场、荒山被漏登、错登。龙王林场、原前哨村合作社及第三方企业利用此漏洞,违规获取了本属于两组的林权证。请求重新勘界确权,纠正错误登记,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桃园水库权属被侵占,请求重新确权
桃园水库于上世纪60年代由原前哨村十组提供土地并参与建设。“5.12”地震后水库扩容,淹没了部分组内农户的承包林地。但在近年确权过程中,原前哨村合作社单独完成了水库权属登记,侵占了十组权益,请求依法重新确权。
六、申诉过程受阻,部门推诿扯皮
多年来,两组就上述问题持续向原前哨村委会、大石镇政府、利州区林业局、利州区群工局乃至国家信访局申诉,要求明确边界、分配收益。但除获取部分历史档案复印件及一份未下发的调解协议外,无任何实质性进展。相关部门因涉及自身历史行为,相互推诿、拖延处理。
综上,依据党中央关于集体土地所有以“队为基础,三级所有”的基本权属原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恳请市人民政府:
1. 恳请成立专项调查组,彻查此事;
2. 请求相关部门纠正错误的行政行为、登记结果及分配方案;
3. 依法追缴、分配两组应得的各项收益;
4. 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5. 保障集体资产不被再次非法划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