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广元市滥办酒席现象的调查报告

呈送单位:广元市人大委员会、广元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市民政局
、市精神文明办、
调查时间:2026年01月03日

主要内容:

一、调查结论:
广元市部分地区存在滥办酒席现象,违规行为包括:在持证饭店为六十岁以下或未成年人举办宴席;部分村委会、居委会未有效执行村规民约,监管缺失;群众反映五年内多次办酒宴且收礼金额异常。

二、事实陈述:
1. 网友阁主2025年12月31日举报反映广元地区滥办酒席普遍,地方政府监管及村规民约执行不到位。
2. 广元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12月31日回复承认问题,虽已开展整治,但推进中仍存不足。
3. 此前案例佐证:2020年旺苍县嘉川镇《规范农村自办宴席实施方案》明确酒席范围(婚丧寿宴),但执行存在偏差。2021年遵义、习水等地疫情防控期间严控酒席类型,广元可借鉴。

三、违规识别与证据:
4. 违规行为一:违规举办低龄宴席(六十岁以下或非婚丧寿宴)。
证据:网友举报内容;历史案例(如灯塔村郭某违规办老人周年宴被处罚)。
5. 违规行为二:村规民约执行不力。
证据:网友质疑各村委会是否制定《村规民约》;市委回复提及“纳入村规民约,但推进存问题”。

四、法规依据:
6.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村规民约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
7. 《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第十条:村规民约应公开并接受监督。

五、建议措施:
8. 市政府出台专项文件,明确禁办范围(如禁止六十岁以下或非婚丧寿宴)。
9. 完善审批流程:大型酒席需经村/社区审批,报备宴请人数、礼金限额。
10. 限定收礼金额:对五年内办三次或非婚丧寿宴者,还礼金额不低于前两次总和。
11. 强化监督: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党员干部违规操办酒席;民政部门督导村规民约落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