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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你好!您所反映的“利州区城管大队不作为”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自接到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了核查,发现该处系领地城20栋2单元101号业主邓某,搭建的高约40厘米的砖墙,现场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于2026年3月2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限期拆除正在搭建违法建设催告书》并依法对剩余违法建设的砖墙进行了拆除。目前该户业主邓某在原拆除的砖墙处安放了活动的花箱,非违法建设。
感谢您的留言!如果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致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详询,联系电话:361766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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