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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 请12345,市住建局园林规划,东屏社区街道办来回复[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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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4-16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4-4-24 10:07 编辑

请12345,市住建局园林规划,东屏社区街道办来回复
我是东屏华府的业主,因物业私自更改绿化规化用地用来电动车充电停放。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物业公司要对共有部分进行改建,需符合上述规定。

我反馈至12345未得解决,我反馈至住建局园林,回馈的是整改,但是仍然是施工状态,且我社区街道办说他们可以批准,业主的共用部分为什么是街道批准?住建局人员说物业反馈有在其他地方增设绿化,更改是可以通过其他区域增设来行的吗?

作为普通老百姓,我体会到的是层层相护,是谁给了一个物业公司这么 大的权利,而无视业主的存在?
查询相关法例条文,结果如下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镇绿化规划°和绿地。
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这意味着不能随意更改规划中的土地用途,
不得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这包括不能随意改变土地的自然形态和环境。
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即使是临时占用,也需要经过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即使用后需要恢复原状。
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包括不能随意砍伐城市树木,如果需要砍伐,必须经过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



请问一个小时前还说在整改,是在非上班时间就立即获得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吗?如果是,你们审批的程序为什么跟回复不同步。只能批临时用地,请问如果批准了,限期归还是什么时候,批准手续在哪里?街道办人员在4.15的电话中明确知法而违法是我们老百姓的公仆,还是霸权主义?一个物业公司为什么如此嚣张。小区绿化本就短缺,还想改就改,谁给的这么大的权利。公职人员应该是为人民服务,为什么诉求无果。
 楼主| 发表于 24-4-16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12345,市住建局园林规划,东屏社区街道办来回复
我是东屏华府的业主,因物业私自更改绿化规化用地用来电动车充电停放。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物业公司要对共有部分进行改建,需符合上述规定。

我反馈至12345未得解决,我反馈至住建局园林,回馈的是整改,但是仍然是施工状态,且我社区街道办说他们可以批准,业主的共用部分为什么是街道批准?住建局人员说物业反馈有在其他地方增设绿化,更改是可以通过其他区域增设来行的吗?

作为普通老百姓,我体会到的是层层相护,是谁给了一个物业公司这么 大的权利,而无视业主的存在?
查询相关法例条文,结果如下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镇绿化规划°和绿地。
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这意味着不能随意更改规划中的土地用途,
不得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这包括不能随意改变土地的自然形态和环境。
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即使是临时占用,也需要经过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即使用后需要恢复原状。
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包括不能随意砍伐城市树木,如果需要砍伐,必须经过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



请问一个小时前还说在整改,是在非上班时间就立即获得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吗?如果是,你们审批的程序为什么跟回复不同步。只能批临时用地,请问如果批准了,限期归还是什么时候,批准手续在哪里?街道办人员在4.15的电话中明确表示因为创卫,知法而没办法,所以就违法?创卫是让我们居民生活环境更好,怎么就变成了,强制更改规范性的绿化用地。这到底是创了谁?为谁创?请问各位领导是我们老百姓的公仆,还是霸权主义?一个物业公司为什么如此嚣张。小区绿化本就短缺,还想改就改,谁给的这么大的权利。公职人员应该是为人民服务,为什么诉求无果。这家物业的负责到底是什么背景来头,请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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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4-16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是个爱较真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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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4-16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说明:该绿化带原是紧挨着人防通道,且又处理1号单元楼唯一出入口必经之路,同时也是车库出入口,请问相关消防部门,此举是否合理,如遇夏天充电火灾发生可能性极大。请消防部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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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4-16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NTA依然无语 发表于 24-4-16 15:42
看来是个爱较真的好公民

你应该说是不作为的人太多了。。。。。。。。。以至于我非要通过这样的方式。不为人民服务,瞎整有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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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4-16 16: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业主/业委会要求物业公司修建停车位 充电桩?还是物业公司自己决定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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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4-16 17: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上次发帖中,嘉陵街道,即贺家坡对面山上,靠嘉陵江东面山上,小岩上上下左右建立了大量姓氏陵园,部分王氏,李氏,唐氏,杜氏,,,,,,十几个了,规模很大,都是征地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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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4-16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scitcwh 发表于 24-4-16 16:35
是业主/业委会要求物业公司修建停车位 充电桩?还是物业公司自己决定修建?

非业主要求,而是物业和街道办他们开了个会决定了,街道办的人在电话明确给我说了,他们也是没有办法,因为消防过不了,要求整改,目的是为了迎接检查。从而牺牲老百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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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4-16 20: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起,错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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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4-16 21: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微尘~ 发表于 24-4-16 18:20
非业主要求,而是物业和街道办他们开了个会决定了,街道办的人在电话明确给我说了,他们也是没有办法,因 ...

消防问题整改,这个是一直都有的。
建议业主代表 业委会根据批复的小区规划设计方案,还要找开发商,建设局等单位。看看是没有设计电瓶车充电棚还是设计有方案,但是开发商没修建。
如果是需要在地面修建充电棚,那么应该是业主 业委会 物业 建设局 消防队 城建 街道办 社区等单位在小区范围内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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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4-17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着解决问题的核心,我个人觉得你应该与更多的业主沟通小区的电瓶车充电到底安在哪里合适,绿化与充电都是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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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4-22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接到投诉后,街道物管办立即到现场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由于设计缺陷,东屏华府小区电瓶车集中停放不便,且充电桩数量较少,不能满足小区业主电瓶车停放、充电需求,造成业主乱停乱放、私拉乱接,尤其是部分电瓶车停放在楼道口,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小区部分业主联名要求物业消除安全隐患,物业公司多次现场查看,并听取部分业主建议后,选定17栋后的一块约60㎡的草地修建电瓶车集中停放充电棚。
      经调查核实,小区物业存在私自改变用途使用绿地作为电瓶车充电棚,未报请相关部门审批;存在征求业主意见不够充分,未达到全体业主户数、专有部分面积双三分之二以上参与表决、双四分之三以上同意的问题。经过区住建局、街道、社区现场认定,要求物业公司立即整改:一是对小区物业违规修建电瓶车充电棚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立即停工并完善相关手续;二是通过张贴、微信群发公告等方式对修建充电棚一事进行广泛宣传,并通过入户等方式书面征求业主意见,表决同意人数达到相关规定,并在小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修建;三是建设场地的距离和材质必须符合消防相关要求。
       感谢您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东坝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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