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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迹重生”网友您好!
您在大话利州网络论坛上发布的“咨询一下交警队关于超标电动车上牌后,需要摩托车驾驶证吗?”的疑问知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10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按照市公安局等市级六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超标电动二、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精神,超标电动车辆统一更换为广元的临时备案号牌后,仅限于在本县(区)辖区内行驶,此次备案号牌使用至2027年10月30日止。因国家目前对这些超标电动车辆暂未明确界定为机动车,故暂未规定驾驶上临时备案号牌的超标电动车需要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但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确保您平安出行。比如应当戴头盔等。如您对超标电动车备案登记的政策还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839-5206185(交警支队道安科)
祝好!
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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