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根据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建立公积金制度相关规定,回复如下。
一、缴存范围
在我市城镇正常居住的常住人口,年满18周岁,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个人信用良好,并自愿承诺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若您符合上述条件,请到当地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
二、办理程序
(一)提交资料
本人身份证及名下社会保险缴存证明或个人信用报告。
(二)缴存基数和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0-24%自主选择,月缴存基数按照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公布上一年度职工最低月工资。
感谢您的来信。
业务咨询电话0839-3316957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