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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东坝街道办操纵成立某非法组织铁证如山【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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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4-21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2-4-24 16:02 编辑

近期,朋友提供了一些关于龙和锦尚第一届业委会成立的相关图片。发贴人看了这些照片,学习了《物业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律法规,认为“广元市龙和锦尚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为非法组织。
第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办事处陈家壕社区居民委员会2018年3月1日《关于龙和锦尚小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填报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筹备组业主代表资格条件“7、按规定和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应交共同分摊费用,无连续1年未缴纳物业管理费或其他应公摊费用记录。“和2018年11月9日龙和锦尚小区业至大会筹备组(东坝街道办事处代章) “7、按规定和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应交共同分摊费用,无连续1年未缴纳物业管理费或其他应公摊费用记录,无违法乱搭乱建;”这两条,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五) 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并享有被选举权”之规定,剥夺了因物业与业主未签合同而拒交物业费的一些业主的权利。
第二:全部候选人,都没有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得票数。
第三、所谓的“录相””电话征求意见”,违反《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一条“(三)表决通过需要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议决的其他事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草案经表决未通过的,筹备组应当征求业主意见进行相应修改后,重新组织表决。业主表决形式可采用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现场投票、传真、短信表决等方式。但不论采用其中任何形式都应当具备真实性、可追溯性。”之规定。
附一: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第十一条(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附二:《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十九条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对以下事项依次进行表决,并应当全部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一)表决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三)表决通过需要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议决的其他事项。
  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草案经表决未通过的,筹备组应当征求业主意见进行相应修改后,重新组织表决。
业主表决形式可采用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现场投票、传真、短信表决等方式。但不论采用其中任何形式都应当具备真实性、可追溯性。
附三:相关图片证据


投票现场唱票结果.jpg
投票结果.jpg
筹备组报名条件公告.jpg
业委会成员条件.jpg
发表于 22-4-24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您所反映的问题属同一内容重复信访,东坝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纪委均就“广元市龙和锦尚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为非法组织”作出详细回复。如您对该问题仍然存疑,或者对回复内容不满意,建议您来电详细咨询东坝街道办事处物管办0839-3306901,或者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感谢您对工作的监督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东坝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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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5-16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兄弟你是个钢人,我很喜欢,方便的话加个微信呗。18190413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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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5-16 21: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龙和锦尚的业主们,那就把业委会的权力移交给此人嘛,看看它能玩出个好大个花活嘛,一天天的,想窜伙夺权,眼神里盯着是物管费,车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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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6-9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觉好多帖子都有你的影子,我看你也非池中之物大丈夫岂能久居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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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6-9 19: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MC春夏秋冬 发表于 23-5-16 21:52
龙和锦尚的业主们,那就把业委会的权力移交给此人嘛,看看它能玩出个好大个花活嘛,一天天的,想窜伙夺权, ...

小伙子工资高,到处都有你身影。应该大话利州给你开了不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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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6-9 22: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A黄子贤邦泰天 发表于 23-6-9 19:38
小伙子工资高,到处都有你身影。应该大话利州给你开了不少工资

你说事就说事,因为龙和锦尚三面还街,街面上能停n多个车,收益非薄,以前是为停车收费收益,分配不均,现在又不知为了什么,至于这里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已经有人反复指责了N多次了,什么(伪组织)不合法,一共就三栋住宅,唉,那里来的那么多理由嘛?几百人吃饭,一两人嫌稀。

实在不行,自己去重新选举投票,组织实施,以现在人们的各种思想十行为,可能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容易办到的事。这可不是学校,齐步跑?????


如果不信,某些个人去在一个上千人的小区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试一下,就会知难而退了,


现在的业主,尤其是中心城区,无花八门,无所不能,文化差异,素质高低,个人主义,自由散漫,无政府主义等等等等。


记住一个道理,在一个小区内你没有付出,没有公德心,做事公益且有贡献,良好的品德和人格,民众的口碑,要想怎么怎么,怕是竹蓝打水一场空。

,绝对不是什么诉求,我诉求,往往有些诉求,并不等同于就真象,真理,在键盘上逼能就能异想天空,原你所梦。


各种诉求,脱离了实际,脱离了群众,违背了事情的真象,唯我独尊,唯我所益,一切功夫都是水中捞月!

多说了几句,小伙子,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文明上网,善意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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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6-12 08: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A黄子贤邦泰天 发表于 23-6-9 19:38
小伙子工资高,到处都有你身影。应该大话利州给你开了不少工资

他是这里一个老水军,哪都有他…莫得他不管的事情。广元的啥事情他都要插嘴。而且总站到道德制高点上来教育你。讨厌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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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6-12 09: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唯恐天下不乱,居心何在,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有事就说事,有理就讲理,社会热点,理性评说一下何妨?借尔等的,不咸不谈说一下,又怎么了?况且这个人是继x999之流,反复攻击区,街道,社区成立的这个组织,以前拚命攻击市城监,城管,城投,业主委员会做事,甚至是指名点姓攻击别个个人。前几年一会要上京,一会儿又要下乡,纪委,监委,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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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6-12 09: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摇滚天堂 发表于 23-6-12 08:35
他是这里一个老水军,哪都有他…莫得他不管的事情。广元的啥事情他都要插嘴。而且总站到道德制高点上来教 ...

讨厌吗,攻击他人讨厌吗,管控好自己,公平公正公开评论的?就怎么了?????在说一次,文明上网,用词自律,善意交流,客观评论,理性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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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6-12 23: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MC春夏秋冬 发表于 23-6-12 09:23
讨厌吗,攻击他人讨厌吗,管控好自己,公平公正公开评论的?就怎么了?????在说一次,文明上网,用词 ...

管控?你健康码估计红了吧?老文革…我哪不文明了?请不要给我扣帽子…新时代了,你还想把我批倒批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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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6-13 08: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自觉得好,就行!红与黑,老文革,帽子?批倒批臭,都过时了?公开公正公平评说,文明上网,平待对待,善意交流,客观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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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6-14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春夏秋冬还没被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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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6-14 17: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AUL_小哥 发表于 23-6-14 17:44
春夏秋冬还没被封号

你上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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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6-15 09: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三观不正,不知从那条污浊的阴沟里捞来的邪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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