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于2024年1月25日反映关于“急需解决浅水湾一期交房不办理不动产证 ”的问题已收悉,现作如下回复: 经核,“至臻·浅水湾”项目因开发企业不履行主体责任,未取得规划部门的《规划核实(土地核验)合格证》及住建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书》等要件材料,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即开发企业暂不具备为购房业主办理分户产权登记的条件。目前,项目一期地上部分已完成规划核实工作,我局已多次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为购房业主办理不动产权分户登记。若您的商品房购房合同中约定了办理产权登记的期限,现开发企业确已违约,建议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9-3322616进行咨询。感谢您的来电!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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