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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4477|回复: 4

请问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东坝社区新坟下葬没有规划管理吗?【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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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4-7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4-4-12 10:58 编辑

        请问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081中学操场北、信息学院南下面的坡上,一座座新坟不断堆出,已经蔓延到力源公司住宅楼了。目前北二环已经延伸发展了很多,这个地方已经成为市中心,还在允许新坟下葬,极其难看,极其影响城市形象,有关部门要规划干预,不要这么不作为。这个问题已反映给东坝街道办、利州区自然局等部门了,兜兜转转,回复躲躲闪闪,还是不正面回应?要向省政府反映才行吗?


发表于 24-4-7 13: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人都给你说了那是人私人土地,你是脑子有问题还是理解不到位?规划干预你出钱啊?有钱不知道拆兴安路两边还会修到你北二环市中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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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4-7 22: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没看到别个名字嘛。精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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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4-8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剑南金刚:
    您好!您于大话利州反映东坝社区新坟下葬没有规划管理的问题已收悉,经我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之规定,您所反映地系建设用地,未占用耕地和林地,未在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建议您向民政部门反映。
    如果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9-2302207进行咨询。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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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4-10 08: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喝二两酒,操半斤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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