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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在大话利州发表的的入住9年开发商没有给我们交房屋维修基金怎么办 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等文件精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专项资金,业主应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根据《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广元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归集标准的通知》(广规建住发〔2013〕31号)要求,自2013年3月1日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项目和新开工建设并出售的保障性住房,交存标准根据楼栋层数和楼栋性质确定。
感谢您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工作的关心!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 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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