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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作如下回复:
我局于7月30日10时00分电话向您了解了关于您反映2024年5月网上申请转移到河南省洛阳市参保,导致您在旺苍多扣除3个月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告知在3个工作日之后到旺苍社保局退费,后续告知外省无法退费。希望职能部门退还多扣除3个月养老保险。经核实:您网上申请转移,因为并未暂停,导致转移失败,如需退费,请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河南省参保证明及重复缴费月份缴费证明至社保大厅办理退费。如对以上回复有什么疑问,请致电0839-6211907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旺苍县税务局
2024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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