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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3402|回复: 1

[咨询] 关于汽车以旧换新的问题咨询一下商务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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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7-31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4-9-2 10:07 编辑

1、请问汽车以旧换新7月24日之后过户到自己名下的车可以领取补贴(新能源2万)吗?

2、如果7月24日之后过户到自己名下不能领取补贴(新能源2万),那么可以按照以前政策领取补贴(新能源1万)呢?还是说一分都没有?
请商务局回答一下,谢谢。
发表于 24-8-29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汽车以旧换新的问题咨询一下商务局”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规定,报废车应于7月25日(含当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因此,报废7月24日(含当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的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可享受补贴2万元;报废7月25日后登记在申请人名下的旧车不享受政府补贴,也不能按照之前政策领取补贴。
    感谢您的留言!如果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市商务局详询,联系电话:0839—3263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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